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项目资助工作流程

2020-09-19 录入: 作者:  点击数: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项目资助工作流程

 

一、认定阶段:

1、组织学生填写《南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学校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根据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采取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成员一般包括学校领导、资助工作人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

3、学校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名单及档次,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严禁公示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二、申请发放阶段:

1、 组织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填写《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申请表》

2、 学校资助工作小组对学生的申报材料进行评议,确定享受资助学生名单。

3、 学校将享受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学生名单,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4、 学校收集受助学生银行卡号,填写学生银行卡

三、发放阶段:

资金下达至学校后及时与学校财务人员做好对接工作,及时发放生活补助。

四、发放完成阶段:

生活补助发放完成后,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发放结果公告,组织受助学生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发放签字确认表上签字确认。